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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6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34,049,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智能用电云服务、电力柜三大业务板块。
(1)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公司一直专注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市场,并伴随着市场的成长而不断壮大,目前是该领域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产品包括主站系统和专变终端、集中器、采集器等终端设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智能电网建设中用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化、自动化的用电环节以及各项营销业务需要来自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有力支撑,通过对配电变压器和终端用户用电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实现用电监测、负荷管理、线损分析、自动抄表等功能,销售对象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成员企业为主,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以销定产。公司对用电信息采集行业的现状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参与了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拥有多项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并不断推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和技术创新,保持了公司在用电信息采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2)智能用电云服务
公司运用多年来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技术优势和资源积累,围绕国家政策重点支持、鼓励发展的电能服务行业,近年来开展了智能用电云服务新业务。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包括网上智能用电云服务平台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直接服务于各个用电企业,通过在用户侧安装监测设备,实行对企业配电分路或关键设备的用电数据采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将用户系统主站托管到云端,为用户低成本建设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并利用系统大数据,为用户提供配电房运维、节能改造、需求响应、综合能源管理等增值服务业务,实现企业用能经济、安全、高效的管理。公司积极开拓电能云项目的市场应用,将项目运用到环保行业,通过对企业污染源和环保设备用电数据、运行工况的实时监控,提升环保部门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低成本解决“全过程监测”规模化推广难题;企业也可及时自查自纠,及时了解环保治理设备运行工况,提高环保治理水平。
(3)电力柜
电力柜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瑞特电子拥有全自动数控冲床、钣金柔性生产线、数控加工中心、数控折弯机、机器人焊接、自动静电喷涂生产线等多台先进的加工制造设备,具有较强的加工制造能力,是华东地区规模较大的电力屏柜制造商之一。电力柜的销售对象主要是配电柜、充电桩等电力设备制造企业,根据客户技术要求,按订单组织生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公司坚持以“健康新联、价值新联”为发展基石,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在保证传统业务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智能用电云服务新业务的市场布局,努力实现公司服务转型的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671.50万元,同比增长13.79%;利润总额16,512.23万元,同比增长27.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22.92万元,同比增长39.14%。
2018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用电信息采集业务保持良好发展
公司在用电信息采集市场深耕多年,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品牌影响以及产业链纵向一体化优势。2018年,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做好客户维护及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和供货及时,提升客户满意度,保持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业务市场份额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在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两次用电信息采集类产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公司中标总金额继续保持前列;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现营业收入4.41亿元,比上年增长34%。
(2)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发展取得突破
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作为公司重点发展的战略布局,公司加强市场推广力度,不断完善销售体系建设。环保设施智能监测业务除在江苏省内多个地区应用外,还推广到山西、山东等多个省外应用或试点,2018年度新签约环保设施监测系统客户两千多户,形成了一定的用户规模,助力国家环境保护需要,受到环保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好评,中国环境报、江苏电视台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报告期内,公司在努力做好自营的同时,积极开发优秀渠道商,推进渠道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实现了销售体系的进一步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努力提升品牌的行业认知度和影响力,组织了新联电能云第二届能源管理研讨沙龙、南京市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推介会,参加了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及产品展以及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减碳产品展、2018国际生态环境新技术大会等。
(3)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2018年,公司围绕发展战略需要,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原则,瞄准市场需求,加强技术创新和新品开发,挖掘智能用电云服务平台的价值,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获得5项国家发明专利,研发投入5,534.15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7.83%;公司开发出餐饮油烟智能监测系统、配电房安全预警系统、智能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等新产品;公司针对重点产品开发设计自动化生产工装设备,降低工序难度和差错率,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公司参与研发的“面向复杂环境的大电流测量新装置研制与应用”项目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4)内部管控体系更加完善
2018年,公司进一步深化集团管控模式,夯实集团管控平台,进一步提升集团平台的配置资源、保值增值、有效管控、核心技术开发职能,在体制上激励员工的积极主动性和勇于开拓性。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和完善各项制度流程,并加强宣贯和监督检查,做到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通过对独立核算单位的充分放权,让独立核算单位更加适应新的市场竞争与客户需求,激励其团队更好地开展业务,做强做大,使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利润中心;公司OA系统更新升级,更好地实现大数据监控、高效化办公、企业管理信息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上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上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敏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张阳、李云彬、周定华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671.50万元,比上年上升1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22.92万元,比上年上升39.14%。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9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按母公司财务报表,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2,492,547.74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249,254.77元后,扣除2018年已对股东现金分红100,085,891.5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76,071,893.2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68,229,294.70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834,049,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85,891.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以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2018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发表的意见,以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董事长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公告》登载于2019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的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登载于2019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的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2019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的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告》登载于2019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的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9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2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一一2019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至 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园中路28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
8、出席对象(1)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9、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4月22日下午16点送达)。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门子路39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前送达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公司证券部联系人:朱忠明、彭辉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门子路39号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二)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2. 投票简称:新联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表决意见内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5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国军先生主持,经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格式符合相关指引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十、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7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126号)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6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8,449,09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 为10.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9,999,998.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417,621.5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1,582,377.4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年4月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05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年4月2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服务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2016年6月29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注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08),同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6月13日公司与安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7、2016-043、2017-029)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30.16万元。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云服务公司,经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云服务公司增资8.00亿元,云服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亿元,并于2016年增资完毕。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云服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出资2.60亿元与李照球等43位公司员工共同出资4,000.00万元设立智慧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亿元,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于2016年全部出资到位。
3、2016年5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包括三部分: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线下服务网点建设,实施主体为云服务公司。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改由云服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公司承接实施,由其负责线下服务网点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4、2016年12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方式。为了加快线下服务业务的开展,利用当地资源,迅速抢占市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规划建设 50 个,每个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600.00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电能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
5、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增加云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中分项“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且云服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017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2.5亿元额度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与原10亿元额度有效期截至日一致)。本次增加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将为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17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25,00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下转B218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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